试用期被辞退了,有赔偿吗?

有一些鸡贼的用人单位,为了利益最大化,常常在员工试用期的最后一天,才通知他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他。

很多人听了用人单位的说辞,就以为自己不是正式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得不到赔偿,就默默的走人了。

但事实不是这样,员工在试用期也是有劳动法保障的,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一些公司在试用期的违法操作。记得先收藏,希望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胜任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最常用的说辞,但其实公司很难证明员工有这两种情形,因为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是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前就已经告知劳动者录用标准,并且双方达成了一致。

2、是提供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而很多公司在招人时,录用条件是不明确的,自然也就拿不出什么证据,那无法证明员工符不符合条件,公司就会被认定是违法解除合同,就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试用期不交社保一些公司在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说转正后补交。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主动辞职。如果你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发展了,可以用公司不缴纳社保这个理由,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赔偿金。

四、延长试用期在很多老板的思维模式里,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到了,但觉得员工还没有到资格转正,就可以延长试用期,但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劳动者履行了非法规定的试用期,那么履行了几个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员工几个月的转正工资赔偿金。

好了,那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这条视频对你有帮助,还请点赞收藏。

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sp/84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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