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15天就被赶出来,这合理吗?

有没有自己或家人住过院的?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吗:住院15天,病还没好呢,就“被迫出院”了!

比如去年年底,一位高血糖患者到院治疗,后因血压偏高被建议转诊心血管内科,但转诊过程中却被告知:“医保有规定必须先结账出院,再重新入院转诊。”有些医院甚至要求两次出院需间隔7天或15天。

明明前后都在同一家医院,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这么一来,不仅麻烦、耽误治疗,还得让病人多承担一次门槛费,也就是医保里的起付线,100-1800元不等。

这种情况通常被叫做“分解住院”,是指医院在患者未达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人为地将单次住院分解为多次住院。

这是因为当初医保局为了防止医院过度治疗,给医院规定了医保使用限额,如果病人单次的住院费超过了这个额度,超出的部分就要医院来承担,有些医院不想承担这笔费用,就衍生出了分解住院的办法。说得难听点,这就是骗保。

其实医保并没有限制个人住院的天数和报销额度,今年5月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分解住院,如有违规,将依法严肃处理。

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记得保留证据,对医院提出异议,或者直接到所在地区的医保管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再多说一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应该掺杂这么多利害关系。希望走偏了的医院能回归初心,让医生回归本职工作,让病人得到最好的治疗。

赶紧转发出去,更多的人知道吧。关注我,每天教你一个社保、保险小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sp/6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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