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东大会直击:宝能华润均投反对票

导读: 万科控制权纠纷,从最初的宝万之争到现在的情况,显然是大家都没想到的情节。但回顾过去,作为大股东,华润对野蛮人几个月的横冲直撞漠不关心,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但回顾过去,作为大股东,华润对野蛮人几个月的冲突漠不关心,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此时,监管机构询问其与宝能部门之间是否存在一致的行动关系自然是合理的。

万科股份总数约占39.54%。

前海人寿人寿和聚盛华持有万科股份24.26%,华润持有万科股份15.24%,其股份之和正好为39.5%。

由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前一天被大股东提请罢免,一场平淡的年度股东大会备受关注。

6月27日下午,万科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等五项议案。然而,投资者比年度股东大会本身更感兴趣的是万科管理层在控制权风暴中的最新声明。

万科董事长王石、总裁董事长王石、总裁余亮等万科管理层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气氛热烈,甚至有点热。

在股东大会上,王石表示,自万科股权纠纷开始以来,管理层一直在妥协,但大股东宝可以申请重选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变化,这是非常突然的。目前,监管机构有相当多的经验,我相信监管机构将在关键时刻处理它。这是一个乐观的原因,而不是资本想做什么。

根据当晚的公告,在当天下午审议的五项议案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的两项议案未经有效表决通过。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投反对票的比例为68.28%。根据57.91%的投票率,投反对票的股份约占万科股份总数的39.54%。

前海人寿人寿和聚盛华持有万科股份24.26%,华润持有万科股份15.24%,其股份之和正好为39.5%。

中小股东表示支持

在股东大会之前,万科宣布,宝能部门要求万科罢免11名董事和2名监事,包括王石和余亮,并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在万科公告中,宝能部解释了王石被解雇的原因——王石在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中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义务,并指责王石长期离职,仍从万科获得5000多万元现金报酬。

这是王石作为董事会主席最后一次出席万科股东大会吗?来到现场的股东非常关心,许多长期持有万科的投资者对万科管理表示支持。

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翟敬勇表示,他不承认宝能提出更换王石的理由。包括王石在内的万科高管的工资都是股东大会通过的,不会有瑕疵。

翟敬勇说,更换万科的所有管理层都是对万科的致命打击。万科作为中国最大的专业房地产公司,依赖人;现在我们认为股权更重要,股权纠纷不是万科,但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存在缺陷,资本控股公司可以合理合法地提出,但由于法律框架不允许不同的权利,管理团队不能有效地维护其权益,导致上海家庭案件。

他进一步表示,目前资本过剩,专业团队稀缺。如果万科因股东等因素被解雇,员工、合作伙伴、上游、客户等利益相关者将受到损害,这绝对是万科和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灾难。

翟敬勇指出:万科的商业模式离不开一支好的管理团队,恳求王董事长与华润等股东进行更好的沟通。

此外,广发证券房地产分析师乐家栋、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机构东方资本等机构在万科股东大会上表示支持万科现有管理层。另一位持有万科2000万股的基金投资者表示,他还支持万科管理团队继续留任。

据统计,万科目前的股权已高度集中在宝能、华润、安邦等大股东和机构股东手中,约占80%,散户投资者占很小。

一位机构投资者分析说:华润和宝能都投票反对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这表明他们不承认管理团队。

90天缓冲期

谈到自己在万科留下来的问题,王石说知识时代,相互融合,管理层会尽力做好应该做的事。

王石开玩笑说:今天早上有三家猎头公司打电话给我,有人说要把我烧成舍利子,但代价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他还承认,只要万科的文化能够延续,他的留下来并不重要。如果他辞去万科董事会主席职务,他希望余梁能取代他,他同时辞职。当然,如果我当时还没有被解雇。

对于当前管理层面临的困难,王石认为,大股东(宝能)现在提出解雇是铁的。他说,重组计划一直在推进,万科本身一直在妥协以稳定,但这种妥协是有一定程度的。

事实上,目前的股权纠纷和董事会提议已经影响了万科的经营水平。

万科总裁余亮承认,董事会的罢免给万科团队和公司的运营带来了麻烦。自去年股权纠纷以来, 管理层尽力保持稳定,业绩不受影响。自上周出现不同声音以来,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一些项目面临退订等问题。银行重新评估贷款放缓。许多合作伙伴担心经营权。经营压力很大,管理团队感到无能为力。

尽管处境被动,王石还是表达了他的乐观。

在他看来,大股东不能为所欲为。特别是针对我的问题,为什么我在2011年到2014年访问期间花了5000万元?这个问题很有趣。我没有多花一分钱。提出这样的问题是误导性的。大股东能随意提问吗?不管股市的正常运行如何?现在,中国的改革开放,监管机构知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王石的团队是去还是留下来?宝能部门要求重选董事会。根据万科公司章程,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天内提出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未作出反馈的,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出临时股东大会,并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开或者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也就是说,如果万科董事会拒绝放弃其提案,监事会不发出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万科管理层将有90天的缓冲期来处理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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