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人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未确定增资计划

导读: 2015年疯狂举牌的中融人寿,其偿付能力危机仍无解决办法。

7月29日,中融人寿发布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16%,综合风险评级最低D。因万能险随着大规模增长,2015年底中融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4.72%,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8.22%。

中国保监会已停止中融人寿开展新业务,不得增加股票投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数据,中融人寿原于2016年1月至6月保费收入23.22万元,保护投资新增交费23.43亿元,8.11万元,23万元.43亿元,其保险第二季度业务几乎停滞不前。

截至第二季度末,中融人寿的注册资本仍为5亿元股东包括清华控股、中天城投、吉林信托等10多名股东,分别持有20%、20%和16%。中融人寿高管在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同时波动。根据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王天有董事将于5月3日起暂停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王天有在2015年被选为中融人寿董事长,但被保监会驳回。

中天城市投资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公司近期正处于年中报告的沉默期,不方便回答相关问题。中天城市投资2015年年度报告提到,将积极参与中融人寿的增资和发展。

浙江工商大学保险系教授石建祥表示,中融人寿的偿付不达标已持续半年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东不增资,中国保监会可以直接接管并重建管理层。

严重缺乏偿付能力

早在2010年3月,中融人寿就经中国保险协会批准成立了全国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发起人股东包括吉林信托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启迪控股有限公司、霍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国家人身保险经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保险资金使用业务和业务。

根据偿付报告,第二季度中融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8.16%,业务现金流-16%.资产现金流为45亿元,净现金流为-66亿元.79亿元,流动性覆盖率1045.66%,1378%。2015年底,货币资金36.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5.17亿元。

保监会规定,D 类公司是一种或多种风险严重的公司,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虽然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但其经营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第一季度,中国保监会将中融人寿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停止新业务,更新业务不受此限制;暂停公司增加分支机构;责令公司不得增加股票投资,采取有效的响应和控制措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后,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方可开展新的股票投资业务。

自2010年成立以来,中融人寿借助万能险实现了快速增长。2010年、2011年、2012年保费收入9.39亿元.08亿元、7.36亿元;自2013年中融人寿保费规模快速增长以来,2013年、2014年、2015年原保费收入分别为38.22亿元和47亿元.57亿元、34.5亿元,新增保护投资费分别为4.71亿元和55亿元.84亿元、142.78亿元。

2015年,中融人寿在二级市场疯狂上市公司,被誉为保险新贵,备受关注。2015年底,中融人寿还持有开尔新材料、龙云股份、三五互联等18家a股上市公司。其中,中融人寿出现在11家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中。中融人寿曾持有21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融人寿在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正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尽快达到偿付能力充足率,恢复相关资格。预计2016年第四季度净现金流入。目前,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全部停止开展新业务,增加分支机构,增加股票投资。在此基础上,公司正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扩大资本,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资本 力和偿付能力。

加强与股东沟通增资、尽快达到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文字表达与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相同,第一季度承诺的增资仍未在第二季度实施。

自2010年3月18日成立以来,中融人寿共增资3次,2014年增资1亿元,增资后实收资本5亿元。

据了解,自中融人寿成立五年以来,杉杉、清华、诺德等主要资本势力参与其中,中融人寿股权转让频繁,实际控制人多次变更。目前,中天城投接棒诺德系,与清华系共同位列中融人寿最大股东。在目前的股东结构中,主要股东是清华控股、中天城投、吉林信托。大股东清华控股持有1亿股,占20%,中天城控股20%,吉林信托持有16%。

中天城市投资董事会相关人士表示,根据2015年年度报告的计划,将参与中融人寿的增资和发展。吉林信托公司没有给出积极的回应。

王天有突然被免职

此外,中融人寿董事会管理层的现状也备受关注; 2016年5月3日,第二季度偿还报告中提到,王天友同志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暂停。早在2015年,王天就被选为董事长,但被中国保监会驳回。2015年4月17日,中国保监会在发布的《关于不批准王天任职资格的批复》中指出,经审查,王天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不批准担任中融人寿董事长。

此前,中融人寿前董事长陈元涉嫌贿赂、非法持股、挪用保险资金等行业引起轩然大波。2014年8月,陈元因涉嫌贿赂王永春被拘留,2015年获得保险,2016年3月23日开庭,尚未宣判。3月底,陈元曾担任董事长的诺德股份发布公告,对单位贿赂指控提出异议。

此前有报道称,前董事长陈远涉嫌持股,中润合创投资和深圳力远资产管理均为其子公司。李森荣、窦兴荣、李巧玲是中润合创投资的注册资本2.8亿元。而深圳力源资产管理,股东为陈晓红、刘长江两个自然人。若中润合创投资、深圳力远为一致行动人,则持股比例超过吉林信托,仅次于清华控股、中天城投。

目前,中融人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陈晓红,但不是前三大股东;陈晓红持有深圳力远46.67%,而深圳力远持有中融人寿2200万股。在十大股东中,深圳力远是中融人寿的第六大股东。数据显示,2006年1月至2013年5月担任深圳天河投资公司总经理;2013年5月10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6月 18 2015年11月担任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7月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2015年7月担任董事长。据报道,陈晓红是陈远的代持股人,但尚未得到证实。董事会多事之秋也是中融人寿增资延迟的原因。

施建祥教授表示,只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严重缺乏偿付能力、增资或减少业务的问题。中融人寿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状态。如果不增资,中国保监会应直接接管、更换高管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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