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云南省将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导读:
今年8月,云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六统一的基础上在国务院六统一的基础上

年底新农合人员数据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需要完成新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数据等相关材料的移交。根据安排,云南省委编办将在今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承担新农合的行政管理和经办职责。其中,省、州(市)、县(市、区)卫生规划部门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政职责和处理职责,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行政职责和处理职责相结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承担。

12月31日前,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文件、数据也将整体、安全地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保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统一实施医保政策

过渡期内,原保证卡仍可使用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阶段,云南省也将在过渡期做好相应的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险率达到95%以上的情况下,在过渡期内,原被保险人使用的各种证、卡、册仍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过渡期内,云南省有关机构还将建立应急机制,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正常就医。

此外,云南省还将统一编制城乡居民医额的要求,统一编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支预算,实行国家统一社保同时实现省内城乡居民异地网络结算和医疗服务一卡通。

新省财政补助办法明年起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按照中央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省级财政补贴。各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统一为州(市)级,除中央和省级补贴外,各州(市)和县级如何承担其他部分,由各州(市)确定。同时,民政部门将负责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各级民政部门应当继续按照规定资助保险参与。除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外,提倡和鼓励州(市)、县级安排资金,对所有合格对象给予全额资助。2017年,省级将安排70元/人的标准,对所有注册贫困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同时,督促各地尽快建立以州市统筹政府为主导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重视门诊救助,全面有效地开展救助。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zs/bxnew/55769.html

(0)
上一篇 2023年1月30日 下午6:20
下一篇 2023年1月30日 下午6:24

文章推荐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