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疗机构将从明年起全面实施双向转诊

导读:
近日,据郑州市卫生计生委介绍,《郑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郑州市医疗机构将从明年起全面实施双向转诊。

该计划明确规定,2017年,郑州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双向转诊,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将达到10%以上。监测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四种关键管理疾病,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的标准化诊断、治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

2018年,重点疾病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间分工合作、密切合作、双向转诊保障和激励机制逐步完善。

2020年,对所有适合临床转诊的病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的格局。

基层首诊医师无法诊治的疾病将转移到上级医疗机构

该计划指出,双向转诊应遵循基层第一诊断、有序转诊的原则。各级医疗机构应鼓励患者接受基层第一诊断,当第一诊断医生确定不能诊断和治疗时,经科室主任(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患者同意,由第一医生登记,填写双向转诊表,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明确交接,确保患者转诊安全。

上级医院患者符合下转标准时,经科室主任、患者同意,由科室医生登记并填写《双向转诊表》
而上级医院应跟踪下转患者的治疗。患者下转应优先转入签约医生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后, 通过信息平台完成上下转诊。

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日间手术或可报销

按照规定办理双向转诊手续的,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入上级医院时,只填补上级医院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差额;上级医院转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险支付线免费。

该计划还指出,二、三三级医院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全部下放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其按实际工作设备使用,并按规定报销。在此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该计划建议逐步向独立医疗影像机构、检查检查机构、病理机构等第三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项目。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动态监测、远程咨询等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计算,并按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报销。

逐步扩大医院中药制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探索将基层首次诊断后转诊患者在试点医院规定的日间手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推进。

上下转诊范围标准

该计划还划分了转诊标准。根据要求,转移标准包括:超出医疗机构批准的诊疗科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或手术资格范围的病例;临床危重、难以有效治疗的病例;不能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有限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其他符合转移的病例。

下转标准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的病例;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只需康复治疗、定期随访或长期管理;晚期恶性肿瘤只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例;老年护理病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约定的其他转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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