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第一季度将实施医疗保险支付标准,降价压力明显增加

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修订了《关于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规则的指导意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再次征求省部门意见,预计今年2月和3月将出台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官方草案。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同于以往按比例报销的方式。最大的亮点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格之间的价差,允许医院保留。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同于以往的比例报销方式。最大的亮点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格之间的价差,允许医院保留。这迫使医院主动抑制药品价格。

这样,仿制药的竞争模式将发生巨大的变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临床产品和工业企业的价格压力可能会减轻。对于价格体系主要依靠黄金销售、成本效益差的产品,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医院药品比例评估等措施将引导医疗机构结构性地减少此类药品的数量,其份额将转化为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品的市场。

为药品降价一切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余明德表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将与医疗保险目录一起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制定规则,省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协调地区制定支付方式。

在医保控费力度加大、医保基金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医保目录+监管机构显然希望医药行业能够理解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内在含义。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指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医疗保险目录中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指定零售药店(上述指定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草案的重点是药物的疗效和价格的平衡,强调成本性能,以避免主要的高价药品和辅助药品供应商总是想玩医疗保险板的想法。政府强调,应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减少药品价格高低并存带来的麻烦。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仅收集招标价格,还与两票制合作,抓住制药企业的出厂价格、渠道价格、电子商务价格、药店价格和终端价格。对于采用代理制度和渠道混乱的公司来说,这无异于晴空霹雳。同时,外国企业已经过了专利期的原药进入医疗保险后,也将参照仿制品标准支付,差额由患者自行支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顾雪飞博士认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根据药物治疗效果的等效性和临床替代性,根据一定的基准价格确定每组药品的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严格来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是一个定价体系,而是一种补偿机制限制医疗保险补偿水平来控制药品成本的政策,通过减少对高价药品的需求(从需方)和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从供方)来降低参考定价体系中涉及的药品价格。顾雪非说。

医院将成药压价主力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仅改变了支付形式,而且关键是调动医院降低药品价格的热情。由于差价允许医院保留,医院将有动力与制药公司进行谈判,其实力和专业性将优于当地招标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这是升级版的二次议价,大部分仿制药都会被血洗。

在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规定下,指定机构可以保留药品实际销售价格与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之间的差额。在这方面,各地将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可以直接留在医院,有些地方可以根据情况向医院提交财政补贴,使指定机构更有动力向药品供应商降低价格。

在原支付规则下,医院没有降低药品价格的动力。过去,当医疗保险药品按比例支付时,药品有一个顺利的奖金。药品价格越高,医院的利润就越药品零奖金时,药品价格越高,药品供应商给医院的灰色利润空间越大。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实施使医疗机构成为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主体。由于医疗机构是最能掌握药品真实市场需求信息的一方,以医疗机构为主体降低药品价格的效率必须高于招标办公室等非直接利益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也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能够指导药品真实市场价格形成的根本原因。

这样,制药公司将面临比以前更明显的降价压力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那些疗效更好或难以替代的创新药物,降价压力不会太大,更多的可替代高价药物将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如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口原药、制造商更多的中成药甚至更多的竞争替代中药独家品种将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前提是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实施是为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实施统一的支付基准价格,因此通用名称的药品可以确保一致的疗效,这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能否实施的前提。在实施药品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全球国家和地区,如德国、英国等,仿制药的注册和评价可以确保仿制药与原研究药品的质量一致。

然而,中国的医药工业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医药行业长期以来一直以仿制药为主,仿制药注册审查以《药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标准为审查标准。对真正涉及药品质量的生物等效性、体外溶解度等一致性评价指标没有明确的审查规定,即仿。

相对宽松的仿制药市场准入条件导致了许多企业生产的普遍现状,但这些生产企业在研发能力、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我国同一通用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不同。

鉴于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认识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作为药品注册改革的关键环节,已成为推进供给侧新医疗改革的重要配套工作。2016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入政策密集期。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明确了评价对象和时限、参考制剂选择原则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正式开启了中国一致性评价的帷幕。

5月25日,根据8号文件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相关事项的公告规范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申报流程,对一致性评价的研究内容提出了要求,标志着我国药品一致性评价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中国第一批289种需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直到2018年才能发布。考虑到现有的临床试验资源,各公司核心战略产品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正在全面展开。

在此背景下,医院将在过渡期积极采用低价同质产品,相应的药品竞争模式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国信医学研究员江维娜认为,过渡期后,仿制药的竞争模式将发生巨大变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临床产品和工业企业的价格压力可能会减轻。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zs/bxnew/57293.html

(0)
上一篇 2023年1月20日 上午11:18
下一篇 2023年1月20日 上午11:19

文章推荐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