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导读:
2020年重疾险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2007年,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促进重大疾病保险的快速发展,提高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疗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现行规范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修订和改进。

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插图1

为了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在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生协会修订了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并于2020年3月底在保险业征求意见,吸收并采纳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与以往相比,定义修订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优化疾病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类体系;二是增加疾病数量,适度扩大保障范围;三是扩大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对于消费者来说,修订后的大病定义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赔偿条件更加清晰合理,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在定义修订过程中,中国医师协会与中国保险业协会建立了密切联系的合作机制,指导医生健康管理和医生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组织多家三级医院多学科医学专家,召开了三次专家示范会议,确保严重疾病的定义修订符合最新的医学实践。今年1月,双方联合召开了大病定义修订专家评审会议,组织相关医学专家认真严格检查,成功完成评审工作。

公众意见是修订意见工作的第二阶段,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生协会联合开展,期待各行各业人士、专家学者积极提出建议,确保修订工作更加公平、科学、合理、严谨。

下一步,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医生协会将继续深入合作,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依托医生健康管理和医生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专业组织,进一步完善规范修订内容的定义,最终评审、发布、解释和实施,共同探索建立和完善严重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的长期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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