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插图1

导读:
万一不幸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此时,工伤保险将发挥重要作用,帮助工人获得物质帮助。那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那么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什么呢?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要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插图3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或者被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职工自身原因不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不计算延误时间。

即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作出工伤决定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工伤决定的期限。

工伤保险待遇地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以深圳为例:

一次性伤残补贴

1、享受条件

因工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给予一次性残疾补贴;因公、因战致残的工伤人员复发,转业企业后复发的,不给予一次性残疾补贴。

2、待遇标准

一次性残疾补贴的标准相当于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6-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伤残津贴

1、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每月领取残疾津贴。

2、待遇标准

残疾津贴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残疾养老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残疾津贴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

被认定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

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期待和工伤医疗待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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