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导读:
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形式投保的人身意外险,其主要投保人为企业。那雇主责任险是什么呢?那雇主责任险是什么呢?

雇主责任险是什么?

简单地说,是指以雇主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雇佣的员工在雇佣期间从事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保险单,因事故受伤、残疾、死亡,或者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险人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插图1

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事故造成残疾或死亡的人身保险。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定义不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保险序列。被保险人不同,团体意外保险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是公司。

2保障范围不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死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残疾、烧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范围: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况造成残疾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根据国内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医疗费用、失业费用、残疾赔偿、死亡赔偿)负责赔偿。

3保证不同的风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了员工意外伤害的风险,无论是否在工作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没有太大区别。雇主责任保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一般有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残疾或死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为什么团体意外险不能代替雇主责任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不能完全转移企业(雇主)对员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法律赔偿责任。

  • 从保险标的的角度来看,团结承担的是员工的生命,而不是企业(雇主)的法律赔偿责任;
  • 从被保险人的角度来看,被保险人是个人员工,而不是企业(雇主);
  • 从赔偿内容来看,团体只赔偿死亡或残疾。即使附加了意外医疗,公司在发生事故时仍会有很大的赔偿差距,如员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停工期)的工资赔偿;
  • 从法律后果来看,如果事故属于工伤,事故保险的赔偿不能取代雇主的法律赔偿责任,雇员正在获得意外险赔偿同时,仍可要求公司依法另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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