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

意外保险因为其保费低,杠杠大,保障范围灵活,社会上需求很广,人买得很多。

但同时由于保险金额较高,保险杠杆率较高,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意外保险欺骗保险。

最近,保险行业防范欺诈再次重拳出击: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1
(来源:《意外保险风险清单共享服务计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评定标准,依靠反欺诈制度,

对欺诈事实提出清晰且确定的意外保险风险信息以建立风险清单机制,共享清单服务。

事实上,行业风险清单信息共享已经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意外地出现了保险欺诈现象将得到进一步治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意外保险诈骗案件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内的风险信息没有共享

即使被骗者负债累累,也足以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许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金额较大的保险,导致保险金额过高。

假如行业能够实现风险共享,保险公司能够识别异常保险行为,将大大降低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

对我们普通投保人来说,加大打击保险诈骗现象的力度也是一件好事,

毕竟,保险欺诈这一严重的诚信缺失行为,只会让保险公司不断提高保险门槛和费率,最终损害所有守法消费者的利益。

早在2020年1月,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意外保险改革的意见》(银监会发布)〔2020〕4号),

明确提出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3
(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截图)

2021年4月,在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协会联合发布了《保险业意外保险风险评估指引(试行)》。

实现了行业意外保险风险识别标准的统一,为行业风险清单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今年7月,行业反保险欺诈行业交流平台也正式建立: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5

由此可见,行业风险清单信息共享已酝酿多年,在前期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次征求意见稿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1.风险清单的主要对象

本草案的风险清单主体是指参与保险相关业务活动的人员和机构,

分为直接参与保险活动的称为保险活动参与者,间接参与保险活动的称为保险活动相关人这两类。

其中,保险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从业人员、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活动相关人员包括:医疗机构(人员)、鉴定机构(人员)、与保险责任认定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机构(人员)和非保单相关人员。

换句话说,可能参与恶意保险欺诈的个人和机构已被纳入管理范围。

目前也有很多因故意骗保而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案例,

例如,保险产品条款中列出的许多医院黑名单,在这些医院住院费用不予赔偿: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7
(某保险投保须知)

2.具体的评定过程和管理主体

征求意见稿系统制定了对意外保险风险清单的评估.报送.流程如查询和管理,

保司是评估、报送主体,也是管理主体。

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反欺诈系统用户,是查询意外保险风险清单的主体。

保险公司与中国银保信共同管理意外保险风险清单。

3.意外保险风险信息库的功能

意外保险风险信息库的主要功能包括输入.审核.管理和查询功能。

而意外保险风险清单,也将为行业提供免费共享服务

也就是说,一旦进入这份黑名单,保司就可免费查询到相关风险主体和行为,那恶意骗取保险就一目了然了。

4.风险清单的有效期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风险清单的有效期,

在报告并通过审查后,风险清单正式生效,并在生效5年后被系统转为无效状态,

也就是说,风险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归档。

看到这里,有些小伙伴很担心,会不会一不小心就被列入黑名单。

事实上,也不必太过于担心了,

因为只有确定涉嫌或被认定为保险欺诈的投保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对普通消费者没有影响。

哪些具体行为会产生影响?

根据2021年,中国保险协会联合发布的《保险业意外保险风险清单评估指引(试行)》评估标准,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9

保险公司有六种风险行为、四个风险等级为框架,评估主要风险情况。

先来看看四大风险等级:

保险业拟建“黑名单”机制!这些人以后不能买保险了吗?插图11

保险公司只评一个二、四级风险,三级风险由行业总结后评估。

具体而言,六大风险行为包括以下几点:

1.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

2.故意编造保险标的

3.编造虚假原因的保险事故

4.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

5.夸大损失的程度

6.故意不如实告知

现实生活中,由于这些行为造成的保险欺诈案件也层出不穷,比如第一种风险行为,

通常导致的保险诈骗案件数额巨大,而且往往是恶性刑事案件,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涉案人忍不住巨额保险金的诱惑,竟疯狂地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人,

为了提高成功率,经常精心策划长期准备,单人或找帮凶共同实施。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2021年辽宁省锦州发生一起恶性意外伤害保险诈骗案。

本案中,骗保者周某作为投保人和唯一受益人,为妻子杨某购买了大量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保险金额高达2900万元,

并故意制造了场车祸,导致老婆死亡,准备骗取意外保险赔偿金。

为了钱,周某将身边最亲爱的人推入死亡的深渊,也将保护生命安全的保险成为致命的导火索。

2017年7月,周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保险诈骗案被判处死刑。

可以预见,在《征求意见稿》实施后,那些多投保的人,特别是那些在短期内集中投保多家保险公司的人,

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明显高于被保险人的收入和家庭财务的异常投保,会及时发现,

一方面可以避免给保司带来损失,

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骗取保险行为的发生。

保险业发展的大趋势是通过风险信息共享来提高整个行业的欺诈防控水平。

谱蓝君也期待尽快完善相关方案和配套措施,可以直接从源头更好地减少保险欺诈现象。

毕竟,保险的本质是保护,而不是用来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保险的使命是给人一种安全感,让社会感到稳定,应该让真正需要的人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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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zs/bxnew/42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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