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的功能和价值逐渐被消费者接受

过去,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欺骗,但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风险安全意识的提高,保险产品的功能和价值逐渐被消费者接受,成为许多家庭分散个人、疾病和财产风险或资产配置的重要金融工具。

然而,随着保险产品的日益认可,一些罪犯利用保险公司的可信度,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欺骗和迷惑消费者,通过伪造保单和印章谋取私利。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5日,河北省保险业协会官方微博上的一条推文曝光了一起典型的保险合同诈骗案件。邢涉嫌诈骗超过220万元,10多人被骗。

鉴于这种不良欺诈,邢被当地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必须说,这种保险合同欺诈案件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应该如何防范和识别骗子设下的许多陷阱?保险业应该如何反击?

先回顾以上案件信息: 今年3月,受害者张向公安局报告,他在熟人介绍后遇到了嫌疑人邢,然后通过电话渠道在邢购买了5万元的股息保险产品。

然而,股息保险到期后没有兑现收入。张随后联系了邢,但邢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意识到他害怕被骗后,张选择报警。

当地公安机关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经侦大队进行调查。但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张持有的保险公司保单是邢伪造的。此外,根据公安机关的情况,张不仅被邢欺骗,还有十几名其他人报告说,他们从邢购买了股息保险,都遇到了过期无法兑现的问题。

据邢的家人说,邢已经一年多没回家了?联系,没有消息,不知道去哪里。

今年9月,公安机关成功逮捕了邢。在审判过程中,邢如实承认,他主要通过伪造保险单来欺骗他人的钱。

随后,警方还在邢的住处查获了虚假保险合同、虚假公章、虚假财产簿、购房合同等虚假材料,并搜查了邢制作虚假保险单的模板。

据初步统计,犯罪嫌疑人邢某金额超过220万元。违反我国刑法第十九八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邢的欺诈行为相对恶劣,涉及的金额巨大,他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款不足20万元。邢依靠萝卜章,假保险欺诈,试图隐藏天空,最终没有逃脱恢复法律网络,等待他将是10年的监狱生涯。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是一种典型的保险合同欺诈。

所谓的保险合同欺诈主要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单、以假冒保险公司名义销售假冒保单、伪造或变更保险公司印章或文件欺骗消费者、以高利率为诱饵使用保险文件进行非法筹款。

在销售保险和销售保险的旗帜下,虽然这种行为与代理退保和伪造保险事故欺诈有很大的不同,并没有给保险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它实际上严重损害了相关保险公司的声誉,扰乱了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更重要的是,这种欺诈行为使购买假保险的消费者赔钱。

注意,近两年来,保险合同诈骗似乎越来越严重,屡禁不止。

例如,2022年8月,上海浦东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袁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陈和袁曾是一家保险公司的离职员工,但离职后,他们仍以保险公司员工的名义购买假保险。在此期间,他们主要通过带老年人旅行和送礼来获得信任。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袁某以这种方式骗取4名受害人176万余元。

为了防止李鬼的假冒行为,许多保险公司也通过警告或普及金融知识来提醒消费者被欺骗。

例如,今年9月,合众人寿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你只知道保险欺诈吗?案例带您了解保险合同欺诈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并详细解释了保险合同欺诈案件。

文章中列出的案件是:犯罪分子张利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的身份,以返还到期本金和支付高回报为诱饵,虚构保险,私人雕刻公司印章制作虚假保险文件,欺骗受害人,收取2000多万元的保险费。

除支付受害人到期的高额利息外,其余用于个人挥霍。事发时,张某仍有400多万元的集资无法归还。最后,张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10万元。

4月,人保健康还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制售假保单》 从事集资欺诈活动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犯罪分子通过伪造保险公司印章、生产和销售假保单、假保单服务批准,承诺给买方利息收入,从事非法犯罪活动的集资欺诈。 多年前,保险业对不断涌现的假保单事件进行了严厉整治。

2009年,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虚假保单制售等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处理虚假保单销售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众提示风险。

在监管的推动下,虽然一段时间内使用虚假保单的欺诈行为有所减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犯罪分子欺诈技能的增加,很难完全消除。

为了更好地防止保险合同欺诈,一方面,各机构需要做好宣传警告和犯罪打击;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熟悉保险产品的保险流程,识别真假政策,学习识别欺诈程序,使罪犯没有机会。

从以上案例来看,保险合同欺诈基本上有三个特点:

作为保险代理人获得信任、以高回报为诱饵 、私刻印章制作假保单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要看、查、防三步。

具体来说,就是仔细检查保费账户是否为保险公司。

通常,保险公司开立的企业账户是xx如果消费者发现收款账户与签发保单的保险机构不一致,特别是当收款账户名称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时,他们不能转让保费。 检查是为了验证保单的真实性。

投保后,可登录保险公司官网,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或直接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柜台查询保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预防是指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承诺的高回报率和高回扣。

这是犯罪分子反复尝试的做法。一旦他们相信了,他们就会陷入骗局。

必须说,从社会治理和保险业提高反欺诈能力的角度来看,保险合同欺诈案件源源不断涌现,这也与当前人们缺乏有效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密切相关。

未来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然,社会的进步和行业的改善也与每个消费者的监督和促进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欺诈行为,我们也可以及时报告,以避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议,如果发现机构或个人以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员工的名义销售和宣传非保险金融产品,可以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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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zs/bxnew/47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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