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锚定正确方向,保险业姓保险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保险业

导读:
12月13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要全面落实保险业姓保、中国保监会姓监保监会姓监的要求,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筑牢从严监管和防范风险的防线,统一认识,明确方向,发现问题,严肃法律法规,认真把整个行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府对保险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使保险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项俊波指出,要坚持保险姓保,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一是要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做风险管理者,不做灾害救助旁观者。以主营业务为基础,回归本位,充分发挥保险分担风险和赔偿损失的保障功能,建设国家风险防护网。要做社会稳定的促进者,不要做缺乏社会治理的人。将保险机制与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金融安全的维护者,不做金融风险的制造者。坚持行业本质,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成为国家金融安全稳定的基石。二是成为人民生活的保障器。为人民提供医疗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使保险真正成为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支撑。为人民提供养老保险,推动保险业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强有力的第三支柱,使保险真正成为人民晚年生活的可靠任。为人民提供贫困保险,充分发挥帮助穷人、帮助穷人的行业优势,提高保险扶贫的准确性,使保险真正成为防止贫困的有力防线。为人民提供难以帮助的保险,深入探索各种风险的有效保障模式,努力实现难以帮助,无风险。三是成为实体经济的助推器。要成为脱虚向实的助推器。实体经济是强国、国家核心竞争力和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险基金必须是长期基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基金投机者。成为中国制造的助推器。保险业推动中国制造业,就是做一个善意的金融投资者,而不是敌意的收购控制者。保险业应主动承担提供全方位风险管理的任务,护送中国制造业。要成为中国创造的助推器。利用科技保险为主要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和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风险保障,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项俊波指出,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特别是自2014年《保险业新国十条》颁布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保监会党委一贯重视监督防范风险,在保险业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顺利推进保险产品利率、资本使用、市场准入退出等三项改革释放了市场活力,保险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保险总量不断上升到新的水平,预计今年保费收入保险业总资产将超过3万亿元,接近15万亿元。二是服务大局取得新进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巨灾保险等业务的功能不断发挥作用,保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第三,风险防范取得了新的成果。第二代正式建成实施,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预防和处置机制。针对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程度,不断加强和升级监管措施。保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53%,整体行业风险可控。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暴露了一些新的问题,一些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不匹配,集中标志,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投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部分公司股东结构治理结构需要优化。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市场实体对保险经营规律的把握存在偏差,对金融市场风险的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自身观念、规则和实力的监管。

项俊波强调,要以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打赢严格监管、防范风险的硬仗。首先,要清理源头,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区分保证和投资属性的主次。保障是保险业的基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必须服务和服从保障,不能本末倒置。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定投资,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正确区分监管和发展的主次。监督是基本功能、核心职责和主要职责。监管是健康发展的前提,是科学监管的结果。只有科学有效地监督,才能稳步发展。要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巩固发展基础,为保险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激发行业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是严格监督,有效加强对保险资金使用的监督。保险资金的使用必须把握谨慎稳定、服务主营业务的总体要求,把握三个原则:固定收益产品、股权等非固定收益产品、金融投资、战略投资、少量战略投资。努力成为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者,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大家关注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下一步,保险监管将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引导保险基金坚持主营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保持风险底线。一是完善监管体系。继续加强对保险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督,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方式、信息披露和相关交易。二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实查透违法问题和隐患,坚决制止使用保险资金的歪风邪气。特别是个别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快进快出的投机行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规范。三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研究制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标准,评估定期执行情况,促进保险公司承保与投资协调运作、资产负债良性互动。四是加强海外投资监管。严格控制保险基金对外投资的步伐和重点,进一步明确境外投资的资质条件、行业范围和投资经营标准,规范境外投资、境外债券融资,防止个别机构激进投资带来的风险和隐患。五是加强监督协调。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部门合作,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力量,防止监管套利,有效防范保险公司一致行为、跨市场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杠杆收购等系统性风险。

三是完善规则,推进万能险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加强制度约束。进一步转变万能保险的业务规则,重塑万能保险的发展生态,研究制定一系列刚性约束,如万能保险的业务门槛、业务资格和最低产品期限标准,确保发展质量和方向。二是加强比例控制。对中短期产品实施更严格的总控制,研究制定更高的资本约束,促进保险机构优化业务结构,鼓励和支持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业务的发展。保监会对不到位的保险公司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如停止接受新业务。三是降低负债成本。坚持按规定审批的产品更加严格审慎的原则,必要时继续降低审批利率上限。同时,加强对备案产品的抽查,完善产品退出机制,引导保险机构逐步减少低保证明利率。第四,严格的压力测试。研究制定和引入现金流管理和负债压力测试制度,加强对高现金价格产品比例公司的窗口指导,进一步防范现金流和利差损失风险。

四是狠抓源头,解决公司治理缺陷和不足。突出源头、基础和内部控制,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根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透明度为三支柱的公司治理监督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一是严格执行股东准入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投资保险业。二是加强股东渗透监管。加强对保险公司真实股权结构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渗透监管。制定《保险公司章程指南》,重点关注股东义务、董事选拔机制、决策授权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防范僵局、失败等重大公司治理风险。三是加强对股权结构的监管。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修订完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产融隔离,建立健全保险企业与产业资本隔离机制,建立风险防火墙。四是加强资本真实性检查。根据新的股权管理措施,严格检查保险机构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流动,严格防止保险资金的使用或通过财务管理、自我投资和回收。将资本和资产的真实性列为监管的重点内容,加强资本的真实性审查,确保资本来源依法合规。

五是划出红线,加强责任落实和追究。下一步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是加强控制问责,加强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市场实体不断完善问责制度,掌握关键领域、关键业务、关键岗位,完善自上而下问责机制,迫使员工自我压力,认真承担风险控制责任。二是加强监督问责,遵守严格监督的政策,大力提高保险公司违法成本,坚持双重处罚制度,必要时对个别影响不良的机构采取最高处罚;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促进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市场禁止措施的实施,为制度安装牙齿,促进监督制度的实施。三是加强司法移送,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俊波指出,要落实上述要求,必须处理以下三种关系:一是尊重中国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借鉴国际经验,必须从中国国情的实际出发,做出放弃、辩证的选择。在中国国情和尊重发展阶段的前提下,有序发展万能保险业务,有序规范保险资金的使用。二是放开前端与控制后端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坚定不移地放开前端,坚决完全控制后端,协调统一。重点完善控制后端的制度,加强控制后端的力度。三是坚决果断与积极稳妥的关系。措施要果断,坚持落实,有问题的要整改,没有问题的公司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方法要安全,统筹考虑,精心部署,平衡力度和节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项俊波强调,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黄金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即将到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锚定正确方向,做好保险业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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