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进入七险一金时代,增加大病险和意外险

导读:
1月5日消息,对新疆参保人员而言,2017年除五大险种外,还增加了人身意外险和大病险。这样,新疆就正式告别了五险一金时代,率先进入全国七险一金新时代。这样,新疆就正式告别了五险一金时代,率先进入全国七险一金新时代。

1月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2017年工作。

其中,我区正在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取得了新的突破。2016年,自治区大力推进人身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惠及所有新疆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6年12月15日起,全疆各地州、市、县全面实施了2011万名非新疆户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

城市职工重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则上,报销没有封顶线,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重病保险,覆盖全区685人。到目前为止,自治区已经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7项社会保险,标志着自治区建立多层次、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

同时,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到2018年,新疆14个州将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生育保险部主任李东表示,2016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施意见》,实现新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在该政策出台之前,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率先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

试点地区于2016年启动综合实施,努力实现2017年上半年双轨过渡运行,实现新制度政策。明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地级统筹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意见提出了六统一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融资政策、保障待遇、医疗保险目录、指定管理和资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地位的限制,参与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支付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可以更公平地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权益。

李东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入稳定并轨阶段;喀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进入双轨过渡阶段;阿勒泰、吐鲁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已开始准备,和田、塔城已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计划,等待当地政府审批。

此外,会议还明确了2017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0万人(次);年底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率85%以上;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全民,大病保险762万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人事纠纷调解仲裁结案率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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