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有人总结出新的重大疾病保险规定四降一限两不保。那么具体意思是什么呢?什么时候执行重疾新规?什么时候执行重疾新规?
所有关注保险业新闻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大病旧定义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官方文件。
新定义产品落地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过13年的变化,对个人购买有很大影响。
有人把这总结为4降、1限、2不赔
今天就来说说大病保险新规四降一限两不保。
01.四降
大病保险新规四降一限两不保中四降,即四类大病降额赔付,由原大病赔付降级为轻症赔付。
1.甲状腺癌降级补偿
可以肯定的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所有的甲状腺癌都被视为轻症。
换句话说,大病定义修订后,只有TNM甲状腺癌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不是严重疾病,严重甲状腺癌仍按严重疾病支付。
换算成数字,保额50万。如果患有甲状腺癌,大病定义修订前可以赔付50万,大病定义修订后只能赔付15万。
因此,如果您关心甲状腺癌的赔偿比例,建议您现在购买。
2.神经内分泌肿瘤降级赔偿
这种病的名字挺虚张声势的,但也只是轻度神经内分泌瘤是重病。
在临床医学层面,神经内分泌肿瘤一般分为G1、G2、G3三期,其中G三期最严重,而G一期可治愈,治疗费用低。
因此,修订大病的定义只会是G神经内分泌肿瘤分为一期或更轻分期的轻度疾病并非所有严重疾病。
3.心肌梗死降级补偿
对此,纯属误导。
让我们来看看心肌梗死的定义:
不难发现,这符合保险协会修订严重疾病定义的原则,使疾病定义更加标准化,详细的诊断标准。
从持续时间来看,新规定下的索赔门槛较低,检查从90天缩短到6周。
4.轻症赔偿比例降低
这也纯属误导,征求意见稿这样表达:
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本规范中每种轻度疾病的累计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本规范中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
仅限制规范约定的三种轻度疾病的赔偿比例,不得超过30%。
包括以下三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
轻度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中风后遗症
换句话说,除这三种轻症外,其他轻症的赔偿比例不受限制,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定义,赔偿50%。
02.一限
针对这一点,是征求意见稿错误解读,原文如下:
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标准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但在同一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不得含有高度重叠的疾病。
若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应在疾病名称中添加标注,以提示消费者。
意思是保证高度重叠的疾病不能单独作为重疾,发病率极低的疾病需要标注和说明。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不允许凑数几乎相同的疾病。
03.两不保
这应该是对每个人影响最大的地方,所谓两保:
原位癌不能保证
交界性肿瘤不能保证
1.原位癌不保?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新规还是旧规,都从未要求原位癌。
但在后续产品开发中,保险公司增加了原位癌保障。
官方明确表示:各保险公司可以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的疾病的基础上,增加对严重疾病保险产品的原位癌症保护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
官方建议加入原位癌,保险公司也将其作为获取客户的手段。因此,原位癌的概率仍将得到保证。
2.交界性肿瘤不保?
很多人应该没有听说过交界性肿瘤,如果不修改大病的定义。
事实上,它是一种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的肿瘤,也称为中间性肿瘤。
它还具有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一些特征,生长缓慢,复发迟缓,但转移率较低。
说实话,大病定义修订后,新版大病保险可能不会保护交界性肿瘤。毕竟它没有原位癌那么有影响力。
当然,如果交界性肿瘤恶化为恶性肿瘤,还是可以申请大病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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