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炒股亏损71万,我把他告上了法庭”

“丈夫炒股亏损71万,我把他告上了法庭”插图1

婚姻中的安全感,无非是两点:一个是爱,一个是钱。

关于爱,琴瑟和鸣、白头偕老的故事有许多;

关于钱,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鸡零狗碎也不少。

前不久,北京有位朋友婚后炒股亏了71多万,被老婆告上了法庭,闹得全网沸沸扬扬。

“丈夫炒股亏损71万,我把他告上了法庭”插图3

最后,法院判决丈夫赔付妻子88.9万,还落了个“重大过失”名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们一起来看看。

起先这个新闻,只在股民圈里小范围传播;随着终审判决书流出,瞬间冲到各大平台热搜。

谱蓝君从裁判文书网找到这份裁决书,给大家捋了一下时间轴,如下:

2004年2月10日:范某 (男方)与曹某 (女方) 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购得房屋,并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7月6日:曹某向法院提交《房产分配协议》: 自己占房产三分之二,范某占三分之一;

2020年12月20日: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房屋以 228 万价格出售(所得房款,部分用于偿还贷款);

2021年3月24日:范某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后再次转账55万元,进行股票交易;

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亏损71万多;

2021年7月21日:曹某得知后将范某告到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2023年6月13日:法院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范某在获得房款后,并没告知老婆曹某,而且不顾老婆的多次反对,坚持用卖房所得的房款开展炒股,这属于自行处理。

其次,2021年的3月至5月,两个月时间,范某先是转了144万至股票帐户,随后又从账户上转走73万,一进一出少了70万有余。

最后,法院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严重影响夫妻共有财产权益,侵害了另一半的公平分配权,判令范某赔给曹某8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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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案例,也给大家提个醒,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管是投资还是挪作他用,需要双方知情而且同意。

但婚姻一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涉及的风险,远不止上述两种。

比较常见的还有对外借债、担保责任财产混同,惹到任何一种,可能钱就不属于你的,亦或是糊里糊涂身上又多了一笔债。

所以,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何规划,如何发挥最大作用,不同的家庭,打理资产的方式也所有不同。

不管恋爱还是婚姻,持有感性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给予爱的同时,也要为自己留好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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