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 不得重复参保
- 医保交重了怎么申请退款
- 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
- 谱蓝君总结
什么是重复参保?医保交重复了怎么退款?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在同一时期,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就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的类型
重复参保一般包括两种类型——
- 一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比如从乡镇到城镇工作;
- 二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种医保内,跨地区重复参保;
像流动性比较大的人员,容易出现手续办理不及时、或者忘记自己参保过哪些医保,都容易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
有更换过就业地或常住地的朋友,要记得及时排查,提前办好相关手续。
重复参保了应该怎么处理
针对不同情况的重复参保,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清理——

有以上情况的朋友,尽快按照要求变更自己的社保关系。
要注意,不管我们同时交了多少份社保,最后都只能享受一份医疗报销和领取一份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重复参保,不仅浪费自己的钱,也会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这次的改革,对于个人还是国家来说,都减免了不必要的负担。
如果出现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医保退费,但有些情形不能退费。
1、不予退费情形
(1)同时在多个单位参保
如果出现多个单位同时为参保人缴纳医保保费的情况,则单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并合并参保人个人账户。
(2)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医保,其重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
(3)市级统筹前
市级统筹前,如果出现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医保缴费的情况,其重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
如果出现非以上几种重复参保退费情形,则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
2、可退费情形
(1)待遇期享受未开始前
若果参保人重复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是属于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则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法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2)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后
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造成医保重复参保的情况,且已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保费,可依法申请退回其中途就业随单位参保医保所缴纳的保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机构会为其缴纳医保,如果此时失业人员又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本人可申请退还重复参保期间个人所缴纳的职工医保保费。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人群的参保缴费政策,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
下面谱蓝君跟大家简单讲讲各项内容——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切换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转接参保关系时,不设等待期,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时间限制,缴费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②大中专学生
在确保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学生在入学当年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③新生儿
规范参保登记,要求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④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已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医疗保障部门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⑤退役军人
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
⑥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在政府代缴医保费期间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做好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并及时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
此次新规修改的内容包括筛除重复参保、加强重点人群参保。
对于我们日常使用来说,修改前后的对比大致可以归纳为下表——

其中大家要重点筛查自己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尤其是更换过就业地的朋友,毕竟交两份钱也只能享受一份医保的报销,领一份养老金,倒不如把钱省下来,补充商业保险更实用。
毕竟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必不可少的补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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