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扶贫办全力配合,促进保险业扶贫工作

导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近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准确对接扶贫多元化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机构促进扶贫的主要作用,完善有针对性的扶贫保险支持措施,完善扶贫保险服务机制,制定多项支持政策,明确具体实施措施,全面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推进保险扶贫工作。

《意见》要求扶贫多元化保险需求准确对接。农业保险在服务方面,保险机构应积极发展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一样,灾后赔偿要从快到简,快速赔偿,确定灾害损失的部分赔偿可以预付。关于健康保险服务的研究和探索大病保险倾向于贫困人口,提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在民生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发展意外伤害、疾病、医疗等小额扶贫人身保险产品为农村农民工开辟了绿色的异地索赔渠道。进一步扩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探索保险服务扶贫人员的新模式。在工业扶贫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担保保险,探索和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在教育扶贫保险服务方面,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大中学生贷款担保保险,促进保险参与就业转移扶贫。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一揽子保险产品,包括涵盖贫困农民生产子保险产品,优先审批或备案。

《意见》指出,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扶贫作用。加强贫困地区分支机构网点建设,努力实现城镇和服务行政村的全覆盖。贫困地区保险机构因扶贫保险业务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在绩效考核中。加强对贫困地区的保险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以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

《意见》明确了完善有针对性的扶贫保险支持措施。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买保险服务。加强保险与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合,鼓励地方政府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和政策体系,对扶贫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建立健全贫困地区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保险消费者的教育和权益保护。《意见》特别提出,优先审批或备案在贫困地区设立保险分支机构、开展扶贫保险业务、使用贫困地区保险资金的产品。在报告的基础上,扶贫保险产品费率可降低20%。鼓励保险机构下移扶贫重点,加大捐赠力度,自愿包村包户。

《意见》决定设立中国保险业扶贫投资基金,专门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设立中国保险业扶贫公益基金,实施保险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意见》要求完善扶贫保险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保险监管与扶贫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扶贫保险服务专项统计监控制度,实现保险信息与登记信息的对接。建立扶贫保险服务专项评价体系,定期评价各地方和保险机构扶贫保险服务的进展和成果,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高管资格和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意见》强调,保险业要推进扶贫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精准扶贫、精准扶贫的基本战略,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坚持定向、精准、优惠、创新的原则,准确对接贫困人口的保险需求,创造政策和完善措施,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的保险服务。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持。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谱蓝保-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lanbx.com/bxzs/bxnew/50993.html

(0)
上一篇 2023年3月7日 下午6:10
下一篇 2023年3月7日 下午6:12

文章推荐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