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后才能注资

导读: 从今年10月开始,根据统一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转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被保险人可以自行提取医疗费用,补偿个人负担,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体检等费用;其余30%继续记账管理,专门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医疗保险政策中的部分医疗费用。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有个人账户?

目前,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两种模式

统计结合模式

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其中,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1%缴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大病统筹模式

主要是部分用人单位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缴费困难,以及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按大病统筹模式参保的用人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费用医疗保险员工和退休人员不支付费用,不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8%的比例支付费用,不建立个人账户。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和大病统筹模式参保,医疗报销待遇完全相同。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有个人账户,可以从社保卡取现。

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标准是多少?

在职职工

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基数的2%)和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下职工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的0.8%,45岁以上职工为1.2%)。

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 40元/月

70周岁以上 50元/月

建国前老工人60元/月

参保人员如何提取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到本市任何银行网点和开户银行(社保卡左上角标有发卡银行名称)ATM机器提取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提取的,按活期储蓄利率计息。被保险人持社保卡在开户银行提取个人账户不收取手续费,但跨地区或银行提取的,可能会因不同银行的相关政策而收取手续费。

每月可提取的个人账户金额是多少?

每月正常缴费人员为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

补缴医疗

保险

个人账户金额的70%应填写

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总额

社保卡金融账户必须激活吗?

为确保被保险人账户资金的安全,只有在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时,社保机构才能向账户注资。

对于尚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功能的被保险人,请尽快持有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本市任何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并按银行要求设置个人安全密码。

社保卡丢失的,应当及时办理挂失并补办。社保卡开户银行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即时制卡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一楼大厅)均可补办。

退休后长期居住在其他地方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能否转入养老金社会化专用账户?

社会保障机构可以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安置在不同的地方,并将其转入社会化养老金专用账户。

在其他地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转入我市的被保险人,可以转入个人账户提取吗?

被保险人跨总体规划区域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实行会计管理,不能自行提取。未按照统一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能实施个人账户会计管理的,转入的个人账户金额可以全部转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由被保险人自行提取。

除可提取的注资部分外,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其他记账管理部分在就医时能否使用?

其余部分继续实行记账管理,仍可用于参保人员看病报销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政策内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今年10月以前的个人账户可以提取吗?

不能提取但可用于支付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提取?

1.被保险人因重病住院,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含)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的,由本人向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包括多年来的个人账户)的记账余额,并将其转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以补偿个人的医疗费用。申请提取期限不得晚于次年6月,所需材料和程序按照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2.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包括死亡、出国定居、职工医疗保险跨整体转移等。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与个人结算。

使用社保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妥善保管和使用社保卡,避免丢失或转借他人。

社会保障卡严禁借款、借款、非法转售,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保险人违反保险欺诈行为的,依法追回医疗保险欺诈,处以欺诈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情况暂停1至12个月的医疗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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