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承担预付款 保荐机构责任险兴起

导读:
随着先付制度化和投资银行项目隐患的增加,保荐机构承受的压力也在增加,导致保荐机构的责任保险受到青睐。

除了平安财产保险实施的首次保荐机构责任保险外,保守的外资银行和国内大型投资银行也开始安排保险事宜。

保险产品进入券商风险控制的视野

兴业证券上周宣布,投资5.5亿元设立新泰电气欺诈发行专项补偿基金。这是中国确定赞助商预付款后的第一个案例,也是a股市场IPO(首发)虚假案件发生后预付理赔的第三例分别为万福生科IPO造假平安证券提前理赔,海联讯IPO假大股东预付理赔。

面对沉重的教训,许多投资银行也担心误入雷区

平安财产保险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在新泰电气投资者索赔事件向前推进的同时,券商对保荐机构责任险的理解和沟通也在加深。

发起人提前赔偿是方便投资者获得经济赔偿的替代制度安排,是指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发起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等)。也适用于提前赔偿。该系统的初始案例来自万福生科IPO发起人平安证券提出提前赔偿受损投资者。

经过几次演变,管理层将其作为加强投资银行风险控制的一种约束手段,保荐机构在项目发行时公开承诺。目前,《证券法》已进入第二次阅读,先付款已纳入修订内容,先付款制度将从法律立法的角度确定。

更多券商安排投保

平安财产保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沈乐兴在近日举行的2016年保荐机构首付风险管理论坛上表示,平安财产保险在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证券交易协会的支持下组成保险目前,总部位于上海的一家保荐机构已向平安财产保险投保。

据了解,一向保守的外资投资银行和大型证券公司已开始安排投保。

中国保险业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就首次赔偿制度中保荐机构的风险解决问题召开了交流会,并于2015年9月以保险业共保体的形式启动了保荐机构首次赔偿责任保险。加入共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和地球财产保险。

此前,发起人首次赔偿责任保险,虽然在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市场广泛认可,但由于缺乏监管指导和保费成本影响投资银行相关人员工资,整体行业保险率仍较低,形成观望市场和好矛盾局面。

事实上,早在2016年初,监管机构就明确规定,证券公司IPO风险准备金将按5%的比例计提。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表示,如果新的风险控制规定实际实施并允许,商业保险替代风险准备金将为证券业提供明确的指导,使发起人建立行业风险对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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