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边很多朋友都来问是不是真的,担心手头上的年金险、增额寿等保单得不到兑付。
这回谱蓝君可真是深刻体会到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为了防止谣言越传越真,赶紧来跟大家聊聊这事。
关于“保险要打破刚兑”的消息来源于,财新周刊发表的一篇名为《处置问题险企》的文章。
文章很长,洋洋洒洒写了几万字,主要讨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问题,其中有一段被截取出来大肆传播:
首先,这个消息只出自于新闻媒体,并非官方文件,文中的措辞都是“据了解”、“拟新增”和“草案”,没有其他信息进一步佐证。
再有就是,像《保险法》这种级别的法律文件,修订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经过提案、审查、起草、公众意见征集、审议等等程序,每项都通过后再进行公告和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草案并不代表最终定论,中间这些流程会根据各种意见进行调整,就拿之前热议的房产税、遗产税来说,提了那么多年,到现在不也没动静?
其实谱蓝君理解为什么这波谣言会有那么人信,因为近几年国内的经济环境确实不太理想。
银行理财打破刚兑,各种理财产品频频暴雷,所以大家对保险的刚兑性质产生疑虑倒也正常。
但我们之前说过,目前国内能够刚兑的理财工具就三种:50万以下的银行存款、国债、保险。
作为安全性极高的三种资产,大家的信任度还是很高的,而这份信任则来源于国家信用和法律兜底的背书。
如果保险真的打破刚兑了,相当于打破国家的公信力,那会发生大麻烦。
大家对保险的信任度下降,势必会引发退保潮,而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是收了客户的保费后拿去做长线投资,从中赚取利息差,未来再兑付给客户承诺的收益。
如果大家一窝蜂去退保,恐怕引发挤兑风险,保不齐保险公司可能会因此倒闭破产,那这就违背了国家想促进保险行业稳定发展的本意,弊大于利。
由于保险公司破产具有严重的外部性影响,会使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下降而降低保险需求,并易涉及社会稳定,绝大多数业内人士对于打破保单刚兑仍然保持谨慎态度。
可见,关于保险打破刚兑的消息只是断章取义,大家不必贷款焦虑,提前恐慌。
对合同的“合理变更”,是仿照模仿日本应对上世纪90年代末保险公司“破产潮”时修订保险法的操作,即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可以通过修改合同下调存量保单的预定利率。
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当时的日本是什么情况,这里给大家简单说一下:
上世纪80年代,日本处于泡沫经济期,极度繁荣,国内盛行投机热潮,民众热衷于投资各种高收益产品。
除了房产和股市之外,理财型的保险产品也备受青睐,因此当时的保险行业乘上了时代的快车,迎来了高速发展。
期间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竞争力,采取高预定利率来吸引客户,在80年代积累了大量预定利率高于5%的保单,这点与我国90年代的理财险热潮颇为相似。
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正式破裂,楼市股市大幅下跌,炒房炒股的民众负债累累,银行和企业纷纷破产,经济陷入停滞状态。
保险公司也难逃这一劫:一方面,民众负债累累,购买力下降,保费收入端停滞;另一方面,投资收益下降,陷入了巨额的偿付危机。
因此,保险行业爆发不可逆转的“利差损”风险,很多保险公司破产倒闭。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才决定修订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修改存量保单的预定利率。
可以看到,当时的日本属于从极度繁荣再短期内迅速掉落的情况,是非常特殊且极端的情况。
诚然我国与其有些相似之处,比如股市楼市下行,也曾卖过高预定利率的理财险,但两国终究国情不同,制度不同,监管严格程度也不同,我们不会走到他国这种极端地步。
当时的保险公司卖出了不少高预定利率的理财险,期间央行多次降息对保险行业造成冲击,“利差损”风险初露苗头。
好在国家敏锐地嗅到了风险的味道,于是在1998年成立了保监会(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防范利差损风险”提上了日程,多次干预下调预定利率。
直到现在,监管部门依旧会根据经济情况适时调整预定利率,比如2019年把4.025%调到3.5%,再到2023年调到了3%(尚未官宣,但已进行窗口指导)。
我国监管一贯的作风就是识别风险苗头,然后把风险掐灭在“摇篮”里。
在如此严格的监管跟踪介入下,我们肯定不会发生大规模的利差损风险,陷入日本保险公司破产潮那样极端的境地。
所以,财新周刊所提到的借鉴日本修订保险法下调存量保单预定利率的经验,落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即便真的到了要打破刚兑的情况,那已经持有保单的朋友也不用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104条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
正常情况下,新修订的法律条文不会应用到此前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只会影响新签订的保险合同。
话又说回来,保险是否刚兑,主要是破产的保险公司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之前我们就说过,国内的保险公司背后有强大的保险监管机制。
一方面有国家监管部门,即国家金融管理监督总局的强力监控;
另一方面是有法律背书,《保险法》建立起了保险公司十大安全机制,给大家铺起了厚厚的安全垫。
从保司的成立、运营、赔付,甚至是破产了该如何善后,每一环节都有严格管控,充分维护咱们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真的发生了极端情况,保险公司到了经营不下去要破产的地步,那么根据《保险法》第89条和第92条:
经监管同意后,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或解散,但保单得处理好;
会有其他保险公司来接手它的保单,或直接指定保险公司来接手;
曾经的安邦保险量级达2万亿,2018年因董事长违法被监管部门接管,2020年宣告解散,旗下保单由新成立的大家保险全面接手,至今没有发生一例因安邦解散而无法理赔、兑付的情况。
华夏人寿也一样,2020年因触发《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监管部门接管了,2023年初宣布筹建新公司瑞众人寿接手华夏保险的资产负债,旗下保单也一并转到了瑞众人寿。
所以说,即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了也不用担心,所有的保单缴费、理赔、售后等业务会全部由新公司承接,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大家就放心吧!
一直以来,保险在经济社会中都发挥着“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我们买保险买的是一份承诺,如果这份承诺被打破,即信用违约,那对整个行业甚至于国家经济的打击是无法想象的。
所以,国家肯定是不会允许保险公司信用破产的,大家不要轻信“保险打破刚兑”这种莫须有的谣言,要时刻保持理性。
该做保障的尽早做好保障,毕竟风险不等人,随时都可能发生;想用理财险锁定长期利率的也尽早上车,从现在的家庭摆脱“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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