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个月前,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自如研究院等共同参与调研编撰的《2025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里面提到一组有趣的数据:
四大一线城市中,租房人口规模接近4000万人,占比接近50%,也就说一半的人都是租房;
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租赁市场中,35岁以上的租客占比达到35%以上,较2021年显著增长了4.9%,成为所有年龄层租客中占比提升最快的群体。
35岁,本来是主流的买房置业群体,但这批人正流向租房市场。
租房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是逐渐成为城市生存的常态选择。
政策显然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住房租赁条例》出来了,今年9月15日起施行,建议每一位租客和房东都去细细阅读原文(附在文末),下面小巴也把其中的重点和关键问题,拿出来和大家聊聊。
甲醛房、隔断房、虚假房、扣押金等租房时会遇到的各种糟心问题,都有相应条款作为法律保障,轻则警告,重则罚款,牢守安全底线。
比如在总则里,就提到“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这一点,和上次咱们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里提到的,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逻辑是一致的,我在常住地,无论租房还是买房,享受医疗、教育、养老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至少在法规上,应该是无差别对待的。
不过咱们都知道,在实际情况中,优质的资源始终是少数,没法人人雨露均沾的,所以像子女教育这些,优质教育资源还是会出现不均衡的情况。
然后义务这块,重点就是签合同和备案,租赁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备案,如果出租人不去办理备案,租客也可以自己单方面去办。
但要注意,这里的用词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
网上不少资讯都是说必须备案,不备案就要罚款,但实际上如果去细看,“不备案就要罚款”针对的是住房租赁企业和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如果是普通居民家庭出租自有房源的,备案并非强制要求。
不过对于租客来说,也只有备案了之后,才有可能在公共服务上,享受和买房同等的权利和好处,所以如果房东不愿意去备案,那么租客也可以自己去备案,或者租客直接转向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从这个角度去看,备案会逐渐成为常态,税也就跟着收上来了。
也别想着租赁合同上的租金报得很低,去省税,因为现在还要搞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
看到这里又有人会说了,如果避不开要交税,岂不是这些成本会转嫁到租客身上,租金要涨了?
首先,小巴自己作为一个租房族去看的话,如果多付个几个点的税费,就可以住上更安全、更规范、更省心的房子,并且还能获得一些公共服务上“租购同权”的好处,那么即便真转嫁到我身上,这几个点我也是愿意给的。
其次,现在租房的选择也很多,在当下房地产的“买方市场”里,租客议价能力更强。
条例里面不仅设立了租金监测机制,不能随意涨价,而且还明确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既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也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
供应量大了,也会遏制房租过快上涨,而最终一个地方的租金水平,还是要看当地就业、经济发展、年轻人口等因素,不能笼统说,因为这个条例出来,以后租金就是要涨了。
当然短期来看,那些不安全、不规范的低价房源,在条例实施后会清除出市场,低端租房的成本会短期上涨,但对租客来说,总体是利好更多的,限制更多的是房东、租赁企业和租赁经纪机构。
个人房东和二房东这些长久以来的松散结构,会因为法规限制变多、流程事情太麻烦等原因,不出租房子了,或者想出租也租不出去,逐渐退出市场;
而机构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也要有更多的合规成本才能做,比如条例提到的“房屋状况说明书”机制,还有强制设立专用账户来资金监管;
而对于租赁经纪从业人员来说,还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租赁经纪机构从业,也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住房租赁业务……
这些都是在推动租房市场,往“机构化、平台化”转型,毕竟对于监管来说,机构总是比个人更好管理的。
而从顶层的规划来看,未来的租房市场,就是“政府保障+市场主体” 两条腿走路:
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收购商品房、非居改租等方式快速扩容;
市场主体,主要就是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让庞大的租房人群,也能住上安全、宜居的“好房子”。
反过来说,在租房市场“存量提质”之后,选择租房的人越来越多,那压力是不是也给到房价这边了?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下,未来买房和租房将会并存,租房规范条例出台这件事的本身,让我们更切实看到顶层发出的那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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