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个人财产的关键,便是防止个人财产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我们可以参考以下这3种方式:
1、签署婚姻协议
《民法典》确定了双方可以签署婚姻协议,而且具有法律认可,记得一定要是书面协议。
双方可以承诺婚前、婚后财产的所属或是享有占比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储蓄、个股、基金、薪水、社保养老金、房贷等,还可以加上违约责任。
婚后出现新的资产或负债,彼此也可以调整协议内容。

想要签署好婚姻协议,关键是确定好彼此的资产,及协议内的承诺要合法有效。
举个普遍的例子:一方出轨后,必须净身出户或赔付对方xx万元。这也被称“忠诚协议”,那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关于这一点,各地司法实践有所差异,有成功胜诉的,也有不受理的,像上海高院和江苏高院就明确规定过不受理该类案子。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可以签署忠诚协议,但全凭大家主动执行,更多是道德上的管束,不赋予法律强制执行力。假如一方不遵守,另一方起诉,法院以不受理为宜。
这也就是俗称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了。
还有一些涉及婚姻自由、孩子抚养权的细节,因为篇幅限定,就不一一列举。结婚做为终身大事,建议在签署婚姻协议时咨询专业律师,假如资产太大,可以考虑公正解决。
如果不想签订协议,不愿公开自己的个人资产,还有下列2个简便易行的方法,适用于现金类资产。
2、创建单独的个人银行账户
可以在婚前准备一张独立的储蓄卡,将婚前房产存进来,婚后千万别再转入任何资产。
如果父母要给钱,也使可转至这个卡里边,并在转账备注里边标明:这笔钱只转给小孩xxx(名字)一方,和TA的配偶无关。
通过上述操作,能够确保银行流水的整洁,离婚时不必担心被分割。

若是有基金、股票等财产,这种产品难免有买卖操作,增值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建议以婚姻协议的形式避开。
3、合理投保储蓄险
区别于储蓄、个股、基金三权合一(所有权、分配权和收益权),储蓄险能通过合理设置投被保人、收益人来达到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分离,最终形成资产隔离。例如:
- 父母给你投保年金险,父母做为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属于父母,离婚不会被分割;
- 每年发放的年金只属于你个人,不会被分割;
- 身故保险金可以指定给小孩,发生了不幸,这笔钱也不会做为财产被分割。
再比如自己投保一份增额寿,婚前交完保费,后边现金价值不断增加,这部分都属于我们的个人财产,同样不会分割。
此外,一般来说,婚前资产持有期限很长,储蓄险能够锁住长期甚至终生利率,并提供丰厚的盈利,很适合作为婚前的“小金库”。
有人可能要说,都是一家人了,何必要算得这么清楚?
然而,美好的婚姻从不怕谈论钱财问题。当两个人走到一起时,不仅需要期待着美好的未来,也需要备好面对困境和挑战,坦诚以待,这样才能建立一个稳固持久,真正意义上幸福的爱情。
万一分开了,事先的约定,还能让彼此保存一份体面。
这就跟买保险一样,我们希望永远都用不到,但别等到需要用时,才发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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