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该不该签婚前协议?
28岁玲玲觉得非常重要,她跟男朋友恋爱结婚了3年,在订婚前,把这一想法提了出去。
但男友并无法理解:两人是由于爱情走到一起的,非要用条约分得这么清楚?是自己做的不够好,所以才对婚姻没有信心吗?
玲玲坦言,婚前协议并不是觉得感情不好或对婚姻没信心,她考虑的点主要有以下3个:
- 一是父母住的房子在自身名下,但这是父母全款买的,她希望这套房产能踏实地保障爸妈的以后。
- 二是她给50岁的妈妈投保了一份15万的年金险,保费去年已交完,将于父母65岁时做为他们养老金的补贴,因此也希望这份保险不要和自己的婚姻扯上关系。
- 三是想把“财产的分配、家暴、外遇应当付出什么成本”这样的事情都考虑好,无关现在的感情和信任,只是觉得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状况,提前做好准备,能更轻松地走进婚姻。
一番沟通下来,男友还是有些疑惑,因此二人一起找了律师咨询。

律师表明:
房屋、在婚前早已交完保费的年金险都属于玲玲的婚前房产,所有权很清晰,就算完婚,也没有争议可谈。如果要更明确安心,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做婚前财产公证。
但对于外遇、家暴等涉及人身保障内容,即便有婚前协议,法院多半不会将其作为裁定根据,而是结合实际的离婚损害情况,以相关法律保障彼此应得权益。
如果想拟定婚前协议,可以重点关注财产分配。
例如:
将钱财、房产、金饰品做为彩礼时,是一方对一方的赠予,还是共同财产?
当一方有公司股权时,婚后的盈利是否有要进行分配?
一方从父母继承的遗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
咨询后,玲玲跟男朋友对婚前协议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决定征求专业提议拟定一份合理的婚前协议,两人也达成了共识:
“过于理性的心态看婚姻,可能会感受不到幸福,但能做到责任、爱情、保障的并存。
当一段婚姻有法律做为后盾,有爱情作冲锋,向前走,是康庄大道的永结同心;往后退,是开阔天空的各取所需。”
有关婚前协议,一直都有争议。
有人认为这是计较,都还没结婚,就想着划分割线,有这种私心,还怎么放心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有人认为这是保障,如果两人会走到最后,那么婚前协议也就是一张废纸,万一走不到最后,有协议在,也不至于未来为财产分割反目成仇,或者一无所有。
你怎么看婚前协议呢?如果想签,你会签什么内容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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